為加強消防、治安、交通等安全保衛工作,維護醫院正常的工作秩序,醫院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工作的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工作負總責,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礎,部門負責人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并履行如下職責:
一、加強對本部門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將部門安全工作與日常工作同布置、同檢查、同落實。
二、結合本部門情況與特點,制定、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設置兼職安全員,配合責任人管理本部門的安全工作。
三、確定“誰在崗、誰負責”的崗位責任制,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崗位。
四、經常強調安全工作,督促職工遵守法律及醫院規章制度,增強法紀觀念,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范意識。
五、加強做好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維護醫院安裝、配發的消防設施和器材,防止丟失損壞。
六、加強毒麻藥、放射源、易燃易爆危險品、腐蝕物、貴重儀器設備、物資的管理,嚴格防范措施。
七、建立本部門安全檢查制度,巡視檢查本部門安全情況;病房要建立夜間防火巡查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八、加強對非專職司機的教育管理,提高職工交通安全意識。
九、加強思想解釋工作,及時化解各種糾紛與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十、加強信息溝通,及時報告安全情況。
十一、因違反醫院管理制度或失職導致安全事故的,部門負責人應承擔本部門安全事故管理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十二、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后勤保衛部、部門負責人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市××區××醫院(蓋章):部 門 負 責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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