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鎮黨委、政府、紀檢委安排部署的工作有部署、有檢查、有落實。
1、按照中央、省、市、縣、鎮黨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規定,認真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及時研究、安排、部署及組織實施本村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班子每年要組織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兩次以上。
2、建立黨風廉政建設領導組織,有專人負責,組織網絡健全,并充分發揮網絡人員的職能作用。
3、每半年向支部匯報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廉政準則》及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文件、制度、規定
1、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的宣傳教育;認真組織黨員、干部學習廉政法規,進行經常性地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圍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反腐敗抓源頭等項工作,搞好調查研究,不斷完善制度和管理監督機制。
2、對《準則》及縣、鎮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文件,每季度組織專題學習,黨員受教育面達90%以上。
3、嚴格執行機關工作人員下村就餐制度和公務接待標準。
4、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政務公開制度,不設小金庫。
5、嚴格執行縣委、縣紀委《關于農村干部廉潔自律規定》(26條)的文件精神和規定,進一步改進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
三、采取切實措施,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確保年度內不發生違紀、違規問題。
1、每半年召開一次廉潔自律專題民主生活會,及時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的廉潔自律情況,真正做到自查自糾,防止產生違法違紀問題,并按時將自查報告上報鎮黨委和鎮紀檢委。
2、對班子成員家屬子女,制定出具體的教育、管理、防范措施及制度,確保年度內無違紀違法行為。
3、嚴格執行村帳鎮管和村財鎮管的各項制度規定,堅持按規定時間、內容、方式實行財務政務公開。
4、認真抓好本村黨風廉政建設基層基礎工作,落實制止奢侈浪費的各項規定。
四、認真抓好信訪工作,全面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1、健全信訪領導小組和信訪網絡。
2、每月排查一次信訪苗頭,并把排查情況及時上報村支部、鎮黨委、鎮紀委。
3、加強同群眾的密切聯系,積極主動排查信訪源,配合支部搞好信訪工作,將問題處理在萌芽階段和最基層。
4、全年無集體越級上訪。
五、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1、按照縣委、縣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部署,重點抓好減輕農民負擔和企業負擔、治理公路“三亂”和中小學亂收費等工作,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
2、嚴格執行上級關于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規定,不準巧立名目向農民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集資。
3、杜絕因加重農民負擔而引發的惡性案件。
六、強化班子及干部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責任。增強責任意識,凡職責范圍內出現的重大問題,必須嚴格實施責任追究。
七、完成上級黨委、紀委和村支部交辦的其它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