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期間,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等有關規定,依法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確保師生和工作人員飲食安全,保障中考順利進行,并嚴格履行以下職責:
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按照重大活動要求,做好相關工作,積極配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其駐點監督員的監督管理,對提出的建議意見及時整改。
二、嚴格落實餐飲安全制度。制定中考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實施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并將方案及時報送食品藥品監管所。
三、嚴把進貨關。落實原料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登記制度,確定合格供應商,確保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四、嚴把儲存關。確保原料做到分類、分庫、分架和隔墻離地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制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加強對食品加工、貯存、陳列等設施設備的定期維護,加強對保溫設施及冷藏、冷凍設施的定期清洗、校驗。
五、嚴把加工關。制定餐飲食譜,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定;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的要求進行清洗、加工、配制、烹飪,做到生熟分開,燒熟煮透。
六、嚴把清洗消毒關。接觸食品的所有工具、容器應清洗干凈,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和餐飲具必須清洗消毒和保潔,消毒方法首選熱力消毒。
七、嚴把從業人員健康關。所有餐飲從業人員必須取得有效健康證明,方可從事餐飲崗位工作;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操作前手部要清洗消毒。
八、做好留樣工作。食品留樣應當按品種分別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專人負責,上鎖保管,并做好記錄,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
九、做好信息上報和應急準備工作。一旦發現疑似食物中毒人員,應立即報告駐點食品安全監督員和醫療衛生人員,封存可疑食品及其加工場所,并協助調查處理。對違反上述規定,造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發生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將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追究餐飲服務提供者法人和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公章)
負責人(簽字):
餐飲服務提供者(公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注: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一份由餐飲服務提供者留存,一份由派出食品安全監督員單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