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做好民辦幼兒園安全工作,特訂立責任狀如下:
一、加強對民辦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領導。健全民辦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領導機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實行園長負責制。
二、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形式靈活多樣,內容豐富多彩,講求實效,警鐘長鳴。
三、每學期至少組織二次以上校舍安全全面檢查。對主體校舍(教室、宿舍)做到逐校、逐棟、逐房、逐間進行排查,對附屬用房、圍墻、廁所、校門等房屋也要加強檢查,不得遺漏。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鄉、村領導,并按要求立即采取封閉、停用、維修、拆除等措施,確保校舍安全。遇災害性天氣,及時進行突擊檢查和搶險救災。
四、加強飲食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食堂衛生和飯菜質量,做到衛生、清潔、飯菜質量好。把好采購關,不購買不潔和變質食品。注重幼兒飲水安全,保證向幼兒提供開水。
五、做好幼兒交通安全工作。加強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做好過路過橋幼兒接送工作。毗鄰交通要道的幼兒園要在公路旁醒目處豎立“學校附近、車輛慢行”的警示牌。
六、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雷擊等安全工作。教育幼兒不參與制作爆竹,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不進入不安全場所,注意安全用電,增強防盜、防毒本領。
七、加強節假日值班保衛的制度建設和管理。上課時間關鎖校門,晚上和節假日加強巡邏檢查。對外來人員實行登記制度。
八、做好安全督查整改工作。記錄安狀況,完善安全設施,消除安全隱患,防患于未然。
九、加強安全督查整改制度。萬一出現安全事故,采取積極措施補救,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時,盡快逐級上報,做到不拖延時間,不掩蓋事實,推卸責任。
十、經常對大型玩具進行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立即排除。
十一、嚴禁利用無牌無照車輛接送幼兒。
以上各條,保證做好,如有違犯,愿接受組織處罰,所有后果由責任幼兒園承擔。
主管單位:責任單位:
負 責 人:責 任 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