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我這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促進居民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營造“人人關心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人人參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良好氛圍。共建“山清、水秀、地干凈、物整潔、人文明”的美好家園。××鎮環衛所特與居住戶(含常住戶和臨時住戶、攤點)簽定“門前三包”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三包”區域:法人代表、單位、個體戶及居住戶對房前屋后(包括房前水溝,屋后至河道)。
二、“三包”內容:
1、包門前衛生清潔:負責責任區內地面保潔,及時清除痰跡、污物、廢棄物和積水;制止和勸阻隨地吐痰、亂扔瓜果皮核、煙蒂、紙屑等行為;制止亂倒垃圾、污物、污水、糞便和損壞環境衛生設施等行為。垃圾必須傾倒在指定的垃圾桶內。
2、包門前綠化:負責管護好自身房前屋后的綠化設施;制止和勸阻攀折樹木、借助樹木搭棚和懸掛衣物、損壞花草樹木和綠化設施。
3、包門前秩序:負責維護好責任區內的公共秩序。建筑物立面應保持整潔,店招牌按要求設置;制止和勸阻亂擺攤設點、亂推雜物、亂搭亂建、亂拉亂掛、亂貼亂劃、亂停車輛及毀壞環境衛生設施等行為,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設置戶外設施,不得倚門設攤、占道經營。
三、管理辦法:
1、環衛所每天9點鐘前進行清掃垃圾。
2、對于不遵守相關規定的,第一次社區將對其進行說服教育,并在政府欄上著名姓名給予告誡。第二次處罰200元。第三次負責對全鎮垃圾進行清掃一天。
3、甲方必須在職權范圍內積極協助、監督乙方進行門前三包管理。
4、乙方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經查實,甲方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乙方責任并對其給予處罰。對拒不履行“門前三包”單位或個體戶,處于100至500元不等的罰款。
四、此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訂即日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