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結合車間的生產實際情況,車間與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和《環境保護責任書》,把安全、環保責任落實到每位員工,與其簽訂安全、環保責任書。
一、必須做到安全生產,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努力學習業務、安全知識,提高自己的操作技能。
二、安全生產要求
1. 員工自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車間負責人報告。
2.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3.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車間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職工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和安全應急演練,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5. 職工對車間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6.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完好。
三、獎懲
1.杜絕輕傷事故發生,確保全年無重傷事故,發生重傷事故車間研究處理。
2.因違章作業(操作)造成事故的,一次罰款50元,情節較重的另行研究處理。
3.因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環保污染事故的,一次罰款100元,情節較重的另行研究處理。
4.職工對安全生產安全隱患和“三違”行為進行舉報的,車間將給予特殊獎勵。
車間主任(簽字):職 工(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