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招生考試制度改革,促進科學選材,尊重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通過科學有效途徑選拔特殊人才,結合蘭州大學人才培養的總體目標和辦學特色,2015年我校繼續實施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工作,以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本科生。
一、領導機構
蘭州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15年本科生招生計劃為4600名,自主選拔錄取規模控制在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招生專業及報考條件
自主選拔錄取主要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為充分發揮考生特長,并在培養階段實現“因材施教”,2015年我校按照人文學科類、社會科學類、外國語言類、數理信息類、生命化學類、地球科學類、醫藥類、草業科學類8個學科大類(具體包含專業見附件1)進行自主選拔錄取,凡符合2015年高考報名條件,具備下列任意條件之一的考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及特長選擇相應的學科大類填報。
(一) 高中階段獲得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者,或者同時獲得2項不同學科省級三等獎獎勵者;
(二) 高中階段積極參加科技創新活動,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獎勵者;
(三) 高中階段參加科學研究訓練并取得一定成績、表現突出者(須有成果發表證明);
(四) 在語言、文學方面確有興趣和專長,且具有發展潛質者(須提供相應專長證明);
(五) 高中階段同一門單科成績至少三次在期末考試中全年級排名前5%者(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成績排名證明);
(六) 中學階段有連續五年以上俄、日、德和法語的學習經歷并外語成績優異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我校2015年將采取學生自薦的方式接受考生申請。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也可實名提供推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二)報考專業大類選擇
報考我校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按照專業大類選擇填報,每個大類所含專業詳見附件1,每個考生僅可選擇一個專業大類填報,考生所選的專業大類將作為高考錄取專業的填報依據。
(三)網上報名
申請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均須在2015年3月2日9:00至2015年3月16日18:00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統報名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并打印《試點高校2015年自主招生申請表》。
(四)申請材料準備
1.完整填寫《試點高校2015年自主招生申請表》并加蓋學校公章(注:該申請表須為網上報名系統生成并下載后打印的申請表);
2.有關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均須加蓋學校公章);
3.個人申請報告(學生本人親筆撰寫,主要對自身特長、學校專業認識和未來發展作說明,字數在1000字以內);
報名材料須用A4紙張印制并按上述順序裝訂(無需封面)。
(五)申請材料寄送
考生的申請材料由考生自行郵寄;實名推薦信由推薦單位或推薦人親自郵寄。所有申請材料請務必通過特快專遞(EMS)于2015年3月17日前(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寄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蘭州大學貴勤樓242室,郵編:730000),逾期或材料不全將影響考核資格評定(申請材料均不退還)。
五、選拔程序
(一)材料初審
我校將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考生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材料初審合格的考生將獲得參加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的資格,請申請考生于2015年4月底前在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lzu.edu.cn)或者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上查看材料審核通過學生名單公示。
(二)考核時間、地點
2015年6月14日,在蘭州大學校園內進行考核,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形式
自主選拔錄取考核將按照學科大類分類進行考核,考核形式由筆試+面試組成,主要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科學思維、人文素養、社會責任、個性特長等,具體測試方案將在考核前另行公布。
(四)資格確定
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我校將依據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形成的綜合成績排名(筆試、面試成績均按滿分100分換算),參考學生特長和中學表現,擇優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合格名單。在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上,向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申請考生適當傾斜。學科特長特別突出的考生(高中階段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競賽進入全國總決賽并獲獎的考生)可結合報名材料審核情況,免予考核直接獲得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資格。
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資格名單將在2015年6月22日之前在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lzu.edu.cn)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進行公示。
六、志愿填報
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合格的考生,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級招生部門的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所填專業志愿須為自主選拔錄取獲得合格資格的相應學科大類中的專業。
七、錄取政策
(一)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績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區)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
(二)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合格的考生,錄取確定專業時,滿足考生獲得資格的學科大類中的專業之一;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以上的,滿足填報志愿中前兩個專業之一;無法滿足考生填報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將在考生獲得資格的學科大類專業中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做退檔處理(確定專業時以考生在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填報系統中填報的專業為準)。
(三)經考核認定,在相關學科具有明顯特長、興趣及培養潛質的優秀學生,進校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入“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萃英學院簡介見附件2)。
(四)通過自主選拔錄取方式錄取的考生,新生入學時不得以特長為由申請轉專業。如有轉專業意愿,可在入校一年后根據《蘭州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申請轉專業。
八、監督辦法
(一)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將在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我校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我校招生網站及考生所在中學予以公示。
(三)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對考生申請材料真實性嚴格把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學生的錄取資格。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931-8912116 、8912748 傳真:8912229
通訊地址: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貴勤樓242室 郵編:730000
蘭州大學主頁網址:http://www.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 http://zsb.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E-mail: zsb@lzu.edu.cn
十、本簡章若與教育部2015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準。
十一、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蘭州大學2015年自主選拔錄取學科大類專業劃分
附件2:蘭州大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萃英學院簡介
附件1:
蘭州大學2015年自主選拔錄取學科大類專業劃分
學科大類 | 專業名稱 | 授予學位 | 招收考生科類 | 所屬學院 |
人文學科類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 | 文科 | 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戲劇影視文學) | 文學 | |||
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2個專業) | 文學 | 新聞與傳播學院 | ||
廣告學 | 文學 | |||
哲學 | 哲學 | 哲學與社會學院 | ||
歷史學基地班 | 歷史學 | 歷史文化學院 | ||
歷史學類(含歷史學、世界史、文物與博物館學3個專業) | 歷史學 | |||
民族學 | 法學 | |||
外國語言類 | 英語 | 文學 | 外國語學院 | |
俄語 | 文學 | |||
日語 | 文學 | |||
德語 | 文學 | |||
法語 | 文學 | |||
社會科學類 | 社會學 | 法學 | 哲學與社會學院 | |
教育學 | 教育學 | 教育學院 | ||
法學 | 法學 | 法學院 | ||
知識產權 | 法學 |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學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
政治學類(含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2個專業) | 法學 | 管理學院 | ||
管理學基地班 | 管理學 | 文理兼招 | ||
管理學類(含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行政管理5個專業) | 管理學 | |||
應用心理學 | 理學 | 教育學院 | ||
經濟學基地班 | 經濟學 | 經濟學院 | ||
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統計學4個專業) | 經濟學 | |||
數理信息類 | 數學基地班 | 理學 | 理科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2個專業) | 理學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工學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
信息安全 | 工學 |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工學 | |||
通信工程 | 工學 | |||
電子商務 | 工學 | |||
教育技術學 | 理學 | 教育學院 | ||
物理學基地班 | 理學 |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 ||
物理學 | 理學 |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工學 | |||
材料物理 | 工學 | |||
材料化學 | 工學 | |||
核基地班(原子核物理與核技術方向) | 理學 | 核科學與技術學院 | ||
核工程與核技術 | 工學 | |||
輻射防護與核安全 | 工學 | |||
理論與應用力學基地班 | 理學 | 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 | ||
生命化學類 | 核基地班(放射化學方向) | 理學 | 理科 | 核科學與技術學院 |
核化工與核燃料工程 | 工學 | |||
化學類(含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功能材料4個專業) | 理學、工學 | 化學化工學院 | ||
生命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學3個專業) | 理學 | 生命科學學院 | ||
地球科學類 | 大氣科學類(含大氣科學、應用氣象學2個專業) | 理學 | 理科 | 大氣科學學院 |
地理學基地班(含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科學3個專業) | 理學 | 資源環境學院 | ||
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 | 理學 |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 理學 | |||
地理信息科學 | 理學 |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工學 | |||
環境科學 | 工學 | |||
環境工程 | 工學 | |||
地質資源類(含地質學、地球化學2個專業) | 理學 | 地質科學與礦產資源學院 | ||
理學 | ||||
土木工程 | 工學 | 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 | ||
地質工程 | 工學 | |||
醫藥類 | 臨床醫學 | 醫學 | 理科 | 醫學院 |
麻醉學 | 醫學 | |||
醫學影像學 | 醫學 | |||
醫學檢驗技術 | 理學 | |||
護理學 | 理學 | |||
預防醫學 | 醫學 | |||
公共事業管理(衛生事業管理方向) | 管理學 | |||
口腔醫學 | 醫學 | |||
藥學 | 理學 | |||
草業科學類 | 草業科學基地班 | 農學 | 理科 | 草地農業科技學院 |
草業科學 | 農學 | |||
農林經濟管理 | 管理學 |
2015年招生專業以正式公布為準
附件2:
蘭州大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
——萃英學院簡介
為了貫徹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培養基礎學科領域國際領軍人才,根據《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部署,教育部于2009-2010年分別在北京大學等19所大學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蘭州大學作為實施該計劃的19所院校之一,于2010年8月成立了萃英學院,作為基礎學科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試點平臺,全面負責“計劃”的實施工作。學院設立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和人文(文史哲)萃英班,進行拔尖學生培養模式的新探索。
學院定位:是蘭州大學探索本科生培養和管理模式國際化的榮譽學院;是拔尖學生自主學習、個性發展的重要基地;是學校深化教學改革的特區。
培養目標:國際視野、本土情懷、責任擔當、廣博知識、領軍潛質、社會棟梁。
師資隊伍:60%師資從校內和國內選聘,其余教師從國外知名大學聘請。
培養模式:按照國際通用的三或四學期制安排教學,實施導師制、小班授課,依托國家(省、部)重點實驗室、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文科實驗平臺等,開展相關課題研究;通過聯合培養、暑期學習、短期考察等形式進行國際交流。
招生形式: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四個學科各15人;人文萃英班20人。
畢業去向:選送國際一流大學或研究機構攻讀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