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名稱:蘭州大學
二、學校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學校本部)
辦學地點:蘭州大學榆中校區(醫學類專業1年級,非醫學專業1-3年級);
蘭州大學本部(醫學類專業2-5年級,非醫學專業4年級)
三、辦學類型、辦學層次:公辦、全日制本科
四、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
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我校依據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學科專業設置、在校生的學業表現和畢業生就業率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生源數量、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2015年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我校部分專業實行按學院和按專業類相結合的模式進行招生,學生入校經過一段時間學習后,根據本人志愿、學習成績及學校有關規定,在所在專業類范圍內再分流到專業方向,專業類中所含基地班同步選拔。我校2015年在各省(區、市)招生的專業、人數及有關要求由各省級招生部門統一向社會公布。
六、外語語種要求:根據專業培養要求,英語、信息科學類、生物科學類、醫學類專業和國防生計劃專業采用英文版專業教材授課,上述專業建議中學階段學習英語的考生填報,其余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七、男女比例要求:除國防生外,各專業的錄取不規定男女生比例。
八、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國防生身體條件須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九、錄取原則:
1、以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以及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一般情況下,調閱考生電子檔案時,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質量好,盡可能不退檔。
3、相關科目考試成績要求:文史類考生外語、語文須在及格分數線以上;理工類考生外語、數學須在及格分數線以上。對少數基礎教育較薄弱的省區以及考生所在生源省區高考上線考生單科分數的實際分布情況,可適當調整相關科目分數要求。針對江蘇省普通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1合格;對江蘇省的國防生、自主招生、農村單獨招生合格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1合格。
4、對加分投檔考生的處理:凡按政策規定加分投檔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檔分數對待(各省區加分幅度不得超過教育部規定的20分限額)。
5、錄取考生必須填報有我校志愿,且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院校志愿分數級差的辦法予以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第一次投檔后計劃未完成時,可參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6、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預留總招生計劃數的1%(47名),根據各省生源實際情況,用于調節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將按照錄取進度和專業實際情況安排,用完即止。
7、對于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安排專業,仍不滿足則按其第三專業志愿安排專業,依次類推。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文綜、語文、外語、數學;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理綜、數學、外語、語文。錄取時專業級差控制在每專業間1分。若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調劑者,可錄取到計劃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將予以退檔。甘肅省護理學專業單列在提前批次,只錄取明確填報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對于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我校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愿,擇優安排專業錄取。。
8、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藝術類考生、保送生、國防生、高水平運動員、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面向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和少數民族預科、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等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9、各生源省區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全省理工類排名前300名,全省文史類排名前300名的考生,可在錄取入校后二年級根據本人興趣與潛力、直接進入我校萃英學院相應專業學習。萃英學院負責實施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設有數學萃英班、物理學萃英班、化學萃英班、生物學萃英班,同時設有人文萃英班,均實行小班教學。
十、經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批準,2015年我校部分專業在河北、內蒙古、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南、四川、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4個省區招收國防生。國防生獎學金標準為10000元/學年。
十一、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蘭州大學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來源計劃”。住宿費為1200元/學年(4人/間)。
十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措施: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憑入學通知書等材料在當地縣級教育局資助中心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無法辦理的,可在新生報到時向學校申請新生“綠色通道”順利入學。入學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等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為輔。此外,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還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科研創新獎學金、以及社會類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
十三、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蘭州大學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十四、聯系部門: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931)89121168912748
紀檢監察電話:(0931)8912159
傳真:(0931)8912229
招生網址:http://zsb.lzu.edu.cn/
E—mail:zsb@lzu.edu.cn
十五、本章程的解釋權屬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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