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 學
一、指導思想
數學考試要有利于引導和促進數學教學全面落實《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以下簡稱“課標”)課程目標,提高數學教學質量;有利于學生改善學習方式、豐富學生的數學體驗,使學生獲得對數學理解的同時,在思維能力、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多方面得到發展;有利于高中階段學校綜合、有效地評價學生的數學學習狀況。
數學考試既要重視對學生知識與技能的考查,又要強調從學生已有的生活經驗出發,重視對學生數學認識水平、思考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考試力求公正、客觀,能從知識與技能、數學思考、問題解決、情感態度等方面全面考查學生發展情況。
二、考試內容和要求
考試內容為課標所規定的7~9年級教學內容中的數與代數、圖形與幾何、統計與概率、綜合與實踐四部分的內容。其中課標中標有“”的選學內容暫不做為考試內容。考試內容嚴格依據課標不擴展范圍,不受教材版本限制。考試中不使用計算器及其它電子計算工具。
1、按照課標的要求,不出偏題、怪題和死記硬背的題目,但試卷中適當設置一些探索題與開放題,以更多地暴露學生的思維過程,給學生有比較充裕的時間和解題思路空間。
2、更多地關注對知識本身意義的理解和在理解基礎上的應用。要求學生認識不同數學知識之間的聯系。要結合實際背景考查學生對數學知識的理解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數與代數,主要考查學生對概念、法則及運算的理解與運用水平。要求學生了解數產生的意義,理解代數運算的意義、算理,能夠合理地進行基本運算;能夠在實際情境中有效地使用代數運算、代數模型及相關概念解決問題。不單純考查對知識的記憶,對于運算不過分要求技巧,避免繁瑣運算。
4、圖形與幾何,主要考查學生對基本幾何事實的理解,空間觀念的發展以及合情推理的能力和初步演繹推理能力的獲得。要求學生能夠借助不同的方法探索幾何對象的有關性質;能夠使用不同的方法表達幾何對象的大小、位置與特征;對證明,應關注學生對證明意義的理解以及證明的過程是否步步有據,能夠借助數學證明的方法確認數學命題的正確性。不追求證明的技巧,證明的要求控制在《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規定的范圍內。
5、統計與概率,重點考查學生能否在具有現實背景的活動中應用統計與概率的知識與技能,是否具有統計觀念,正確理解數據的含義,能夠結合實際需要有效地表達數據特征,會根據數據結果做合理的預測,了解概率的含義,能夠借助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