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一、目的
為使酒店人才管理達到人盡其才、各盡其能的目的,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并在酒店內部形成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 規范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程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范圍
適用于酒店所有員工。
三、基本原則
(一) 德能和業績并重的原則。晉升需全面考慮員工的個人素質、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二) 逐級晉升與越級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晉升,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級晉升。
(三) 縱向晉升與橫向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可以沿一條通道晉升,也可以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晉升通道。
(四) 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五) 先內后外的原則。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人員,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六) 部門與行政部雙重考核的原則。
四、 晉升需具備的條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 在職工作表現優良
(三) 具備較高職位的素質、技能或有相關的工作經驗和資歷
(四) 具有較好的溝通和適應能力
(五) 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
(六) 完成職位所需的有關訓練課程
五、 晉升核定權限:
(一) 高層(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長提議,經集團董事會核定;
(二) 部門總監由分管副總經理初審、提議,經總經理辦公會核定;
(三) 中層(包括:部門正副經理)由主管副總初審、提議,總經理辦公會核定;
(四) 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初審、提議,主管副總核定;
(五) 基層(領班)由部門主管提議,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共同按規定程序考核,行政總監批準核定;
六、管理職責劃分
高層的晉升工作由集團行政部負責組織。部門總監(含)以下的員工晉升工作由酒店行政部組織、并負責任職資格條件的審查、任職公布等業務運作。各用人部門負責向行政部推薦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并配合行政部進行晉級員工的具體考核工作。
第二章 員工的晉升通道
一、 縱向發展
部門普通員工→部門領班或文員→部門主管→部門經理或副經理→部門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
二、 橫向發展
有時員工選擇或酒店安排的第一份工作不一定是最合適的,如果發現其另有所長,可以在公司內重新選擇安排,如客房到前廳,再晉升為某一管理職位;
第三章 員工晉升管理
一、 晉升時機:
(一) 根據酒店及部門經營管理的需要,對符合某管理崗位的員工或部門申請晉升的員工由行政部組織,由相關領導對該員工的晉升進行考核。
(二) 某管理崗位職務出現空缺時,若已有具備晉升條件的適當人選,可依本辦法按程序辦理晉升。
二、晉升程序
(一) 主管以上人員的晉升由行政部組織,高層或董事會審定
1. 確定擬提升職位
2. 推薦合適人選
3. 晉升考核
由擬提升崗位的主管上級負責對當事人進行晉升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
(1) 現工作崗位的表現、業績;
(2) 是否符合擬任職崗位的條件;
(3) 管理方面的潛質;
(4) 職業規劃是否與酒店發展吻合;
(5) 職業素養是否達到新崗位的要求;
4. 決定人選
經相關領導考核,批準后決定是否晉級;并由對應的領導簽發任命通知,由行政部下發各部門。
5. 任職培訓及試用
經批準晉升后,員工需接受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任何晉升新職務的員工,都將接受兩個月的試用考核,所有薪酬按本崗位試用期的標準執行。試用滿兩月經實際工作考核能勝任者將轉正,并享受正式職務的薪酬待遇;不能勝任者,退回原崗位或由酒店按需要按排到其它適合的崗位。
6. 重簽聘用合同
考核合格同意轉正,重新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二) 基層員工的晉升程序
1. 確定擬提升職位(部門)
2. 推薦合適人選(部門)
3. 晉升考核
酒店行政部根據職位要求,對所有人選的任職資格進行審查,對于審查符合條件的,組織用人部門及其他相關人員對其按照擬任職崗位要求進行考核。 填寫《員工晉升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表》
4. 決定人選
行政部匯總考核結果,經與用人部門經理討論后決定最后人選,由行政部總監簽發任命通知。
5. 任職培訓試用
經批準晉升后,員工需接受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任何晉升新職務的員工,都將接受兩個月的試用考核,所有薪酬按本崗位試用期的標準執行。試用滿兩月經實際工作考核能勝任者將轉正,并享受正式職務的薪酬待遇;不能勝任者,退回原崗位或由酒店按需要按排到其它適合的崗位。
6. 重簽聘用合同
考核合格同意轉正,重新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