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溝通,已經成為各類機構的管理者和員工最為關心的問題,但由于溝通媒介泛濫,導致經理人無所適從,以至于再也沒人能準確把握溝通的內容,組織內部的溝通隔閡反而因此擴大了。溝通失敗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對溝通的實質和目的的了解,所以非常有必要了解彼得·德魯克提出的有效溝通的四個基本法則。
法則一:溝通是一種感知
禪宗曾提出過一個問題,“若林中樹倒時無人聽見,會有聲響嗎?”答曰:“沒有。”樹倒了,確實會產生聲波,但除非有人感知到了,否則,就是沒有聲響。溝通只在有接受者時才會發生。
與他人說話時必須依據對方的經驗。如果一個經理人和一個半文盲員工交談,他必須用對方熟悉的語言,否則結果可想而知。談話時試圖向對方解釋自己常用的專門用語并無益處,因為這些用語已超出了他們的感知能力。接受者的認知取決于他的教育背景、過去的經歷以及他的情緒。如果溝通者沒有意識到這些問題的話,他的溝通將會是無效的。另外,晦澀的語句就意味著雜亂的思路,所以,需要修正的不是語句,而是語句背后想要表達的看法。
有效的溝通取決于接受者如何去理解。例如經理告訴他的助手:“請盡快處理這件事,好嗎?”助手會根據老板的語氣、表達方式和身體語言來判斷,這究竟是命令還是請求。德魯克說:“人無法只靠一句話來溝通,總是得靠整個人來溝通。”
所以,無論使用什么樣的渠道,溝通的第一個問題必須是,“這一訊息是否在接受者的接收范圍之內?他能否收得到?他如何理解?”
法則二:溝通是一種期望
對管理者來說,在進行溝通之前,了解接受者的期待是什么顯得尤為重要。只有這樣,我們才可以知道是否能利用他的期望來進行溝通,或者是否需要用“孤獨感的震撼”與“喚醒”來突破接受者的期望,并迫使他領悟到意料之外的事已經發生。因為我們所察覺到的,都是我們期望察覺到的東西;我們的心智模式會使我們強烈抗拒任何不符合其“期望”的企圖,出乎意料之外的事通常是不會被接收的。
一位經理安排一名主管去管理一個生產車間,但是這位主管認為,管理該車間這樣混亂的部門是件費力不討好的事。經理于是開始了解主管的期望,如果這位主管是一位積極進取的年輕人,經理就應該告訴他,管理生產車間更能鍛煉和反映他的能力,今后還可能會得到進一步的提升;相反,如果這位主管只是得過且過,經理就應該告訴他,由于公司精簡人員,他必須去車間,否則只有離開公司。
法則三:溝通產生要求
一個人一般不會做不必要的溝通。溝通永遠都是一種“宣傳”,都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例如發號施令、指導、斥責或款待。溝通總是會產生要求,它總是要求接受者要成為某人、完成某事、相信某種理念,它也經常訴諸激勵。換言之,如果溝通能夠符合接受者的渴望、價值與目的的話,它就具有說服力,這時溝通會改變一個人的性格、價值、信仰與渴望。假如溝通違背了接受者的渴望、價值與動機時,可能一點也不會被接受,或者最壞的情況是受到抗拒。
宣傳的危險在于無人相信,這使得每次溝通的動機都變得可疑。最后,溝通的訊息無法為人接受。全心宣傳的結果,不是造就出狂熱者,而是譏諷者,這時溝通起到了適得其反的效果。
一家公司員工因為工作壓力大,待遇低而產生不滿情緒,紛紛怠工或準備另謀高就,這時,公司管理層反而提出口號“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就會更加招致員工反感。
法則四:信息不是溝通
公司年度報表中的數字是信息,但在每年一度的股東大會上董事會主席的講話則是溝通,當然這一溝通是建立在年度報表中的數字之上的。溝通以信息為基礎,但和信息不是一回事。
信息與人無涉,不是人際間的關系。它越不涉及諸如情感、價值、期望與認知等人的成分,就會越有效力且越值得信賴。信息可以按邏輯關系排列,技術上也可以儲存和復制。信息過多或不相關都會使溝通達不到預期效果。而溝通是在人與人之間進行的。信息是中性的,而溝通的背后都隱藏著目的。溝通由于溝通者和接受者認知和意圖不同顯得多姿多彩。
盡管信息對于溝通來說必不可少,但信息過多也會阻礙溝通。“越戰”期間,美國國防部陷入到了鋪天蓋地的數據中。信息就像照明燈一樣,當燈光過于刺眼時,人眼會瞎。信息過多也會讓人無所適從。
德魯克提出的四個“簡單”問題,可以用來自我檢測,看看你是否能在溝通時去運用上述法則和方法:
一個人必須知道說什么;一個人必須知道什么時候說;一個人必須知道對誰說;一個人必須知道怎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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