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管理要點之入職手續
1.查驗員工的身份證真假,學歷證書的真假;
2.填寫“個人信息表”,信息表的內容應包括學歷\工作經驗\緊急聯系人等詳細內容,并應當有員工對其所有陳述及提交的文件的真實性的保證;
3.辦理分配座位及電話分機號、領取員工手冊、領取辦公用品、辦理郵箱登記、辦理名片印刷登記、領用固定資產、參加迎新培訓(學習相關規章管理制度)等公司安排的事項;
4.簽訂勞動合同(必須在入職后一個月內簽訂)及保密協議、有必要時還需要簽訂競業禁止協議。(詳見附件二: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5.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等。
注意
若員工確實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依法解除勞動關系。(實踐中,有的用人單位會與員工簽訂“不簽訂勞動合同”和/或“不交納社醫保”的聲明。但是如果一旦發生爭議,此等聲明一般會被認定為無效,很難起到減低用人單位應承擔的未簽勞動合同及未交納社會保險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