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勵
1、每月/年被評為“優秀員工”者。
2、檢舉違規、違紀或損害茶樓利益行為,經查實情況屬實者。
3、拾金不昧,積極上繳者。
4、一慣為賓客提供優質、超常和個性服務、受到賓客表揚者。
二、懲罰
1、上班遲到者(5分鐘以內扣5元,半個小時以內扣10元,一個小時以上為曠工)
2、每月事假不能超過2天,事假一天取消當天工資加扣半天基本工資。
3、病假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有醫院證明)。
4、曠工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并加扣兩天基本工資。連續曠工三天,自動離職,工資不予結算。
5、員工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在考勤表上注明,并得到上級批準后方可休假。違者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6、嚴禁私自調換班,調換班必須經上級同意,違者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7、拾到客人任何財物不及時上繳吧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懲罰,嚴重者將除名。
8、不嚴格按照服務流程操作者,發現一次扣1—5元。
9、不及時給客人續水、更換煙灰缸者,發現一次扣1—5元。
10、打掃衛生不徹底、桌椅板凳擺放不整齊、機麻未清洗干凈,每間/桌扣1元。
11、上班時間,串崗、離崗、打鬧、看電視者,一次扣1元。
12、消極怠工不服從上級安排,公開頂撞上司,影響正常工作者,一次扣1—5元。
13、保安人員必須保證車輛通道暢通,不得無故脫崗、離崗。(違者1—5元)若造成不安全隱患,分清責任各負其責。
14、保潔人員必須做好茶具衛生,并隨時保證茶樓公共區域衛生的整潔。(違者1—5元)
15、廚房人員應保證客人和員工飲食安全(造成嚴重后果者,本人將負全責)。保證廚房衛生整潔、干凈(違者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