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費用管理制度
一個公司的員工出差,根據出差的城市與出差的原因,公司都會有一批費用給到出差員工,但是每個公司的出差管理制度與費用都不同。以下為某企業的出差費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為規范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所涉及到的費用開支等一系列活動,特作如下規定。
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是指本公司員工到襄樊市以外的地區從事與本公司經營業務有關的活動并且時間長達一天以上的。
一、出差申請
1、副總經理以下人員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經過部門主管和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后方可出差。
2、出差申請人憑批準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到財務借款。分管領導及財務人員根據出差人計劃的天數、地點、事由計算大致費用核定借款額。
3、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應本著高效精簡的原則安排行程,費用開支嚴格按照本制度所附開支標準規定執行。特殊情況須超支的應事前電話請示分管領導同意。
4、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應妥善保管好各種費用票據,返回公司在五個工作日內到財務辦理報銷手續。
5、出差人員前次出差借款尚示報銷的,本次出差不允許借款。
二、費用劃分及報銷辦法
出差費用主要分為:長途交通費、住宿費、客戶招待費、長途通訊費、市內交通費、雜費、伙食補助、臥鋪補助、住宿節約補助等。
1、長途交通費和住宿在限額標準內憑有效票據報銷。
2、出差期間發生的客戶招待費應從嚴控制,嚴格按公司《招待費用管理制度》規定標準執行。副總以下人員如需發生客戶招待費,應事前請示分管副總同意。副總應請示總經理同意。事后報銷時應提供有效票和情況說明。
3、出差人員發生的異地手機漫游費憑電腦打印電話清單經分管領導和財務核對后因公部分予以報銷。
4、出差人在出差時發生的各地區市內短途交通費,應提供有效票據報銷,除副總及以上人員不受限制外,其余人員原則上不允許乘坐的士。
5、出差人伙食補助按附件《差旅費開支標準》包干執行。無須提供發票,時間計算以出發車票和返回車票標明的日期為依據,頭尾兩天合并計算。
6、出差人出差時發生的訂票、托運、復印、傳真等雜費憑有效票據經貧乏領導和財務審核確認后報銷。
7、出差人夜間行車(當時18時至次日晨6時)或連續行車8小時以上的,允許購買火車臥鋪,如符合以上條件但未坐臥鋪者,按車票票面金額的50%予以補助。
8、住宿節約補助,為使出差人厲行節約,設立此補助。對住宿費報銷金額低于附件《差旅費開支標準》的,按節約金額的50%獎勵出差者。
三、其他
1、出差人員因公外出參加會議或培訓,出差人應向財務部提供會議通知和培訓通知,財務根據通知上關于費用方面的說明予以確認出差費用報銷方式。
2、出差人自行借用非本公司車輛出差的,需經貧乏領導標準。公司據實合理報銷過路費、停車、汽油等費用,其他費用一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