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績最佳時立即調整
這是一種打破常規的做法。人才成長是有規律的,人的才能增長是有周期性的,通常一個人在一個崗位上工作的時間以三至四年為宜。前三年是優點相加,后三年就是缺點相加。因此,經歷也是一種財富,與其給庸才不如給人才。適時地調整那些優秀人才的崗位和職位,對于他們不斷提高、繼續成長大有益處,這是造就復合型人才的有效方法之一。
評選優秀的比例必須達到70%以上
長期以來,無論是機關、事業還是企業單位,每逢總結評獎的時候, 優秀的比例一般都在30%以內。實施公務員制度以來,機關每年年度考核中定為優秀的人數一直控制在15%以內。這種做法似乎成了社會的慣例,得到了廣泛的認同。就在這樣一種社會背景之下,我們發現卻有少數單位反其道而行之,他們每年年終評為優秀的人數始終保持在70%以上。經過深入了解后發現,他們的立論依據是:應當以多數人的行為為正常行為,把70%以上的員工都評為優秀,有利于激勵多數鞭打少數。
員工想干什么就讓他們干什么
有人說,這還了得,員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還不亂了套,如果他們都想當經理,哪有那么多位置呢?這里說的完全不是這個意思。眾所周知,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就業要求是干一行愛一行,其實未必愛,不愛也無奈。如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擇業應當是愛一行干一行。人才資源開發就是要營造一種寬松的社會環境,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力去滿足員工的興趣、愛好和志向,喜歡干什么就讓他們干什么,想干多久就讓他們干多久,自主擇業,心情舒暢,才能各展其長,充分釋放自身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