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企業為了激勵員工,想出了各式各樣的方法來獎勵員工。但是結果卻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甚至有時候適得其反。為此,許多HR深感迷惑。所以,為什么要管理,什么時候、什么地點、以怎樣的方式管理都要有個度。
美國著名管理專家拉伯福,將企業在獎勵員工方面最常犯的也是最應該避免的十大錯誤歸納如下:
1.需要有好業績,卻去獎勵那些看起來最忙,工作最久的人;
2.要求工作的質量,卻設下不合理的完工期限;
3.希望對問題有治本的答案,卻獎勵治標的方法;
4.光談對公司的忠誠度,卻不提供工作保障,而是付最高的薪水給最新進或威脅要離職的員工;
5.需要事情簡化,卻獎勵使事情復雜化和制造瑣碎的人;
6.要求和諧工作環境,卻獎勵那些最會抱怨且光說不做的人;
7.需要有創意的人,卻責罰那些敢于獨行的人;
8.光說要節儉,卻以最大的預算增幅,來獎勵那些將他們所有的資源耗得精光的職員;
9.要求團隊合作,卻獎勵團隊中某一成員而犧牲了其他人;
10.需要創新,卻處罰未能成功的創意,而且獎勵墨守成規的行為。
所有這些都是管理者本應該不犯的錯誤,嚴重的打擊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作為管理者應該針對以上的一些錯誤的誤區作一個對比,在考核與獎勵員工時,重視氣實際的工作業績,不能獎勵了投機者而埋沒了實際工作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