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合肥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合肥市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近日,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了《關于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4號),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具體調整辦法如下:(一)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掛鉤部分。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第二部分,按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養老金的1%(見角進元);(三)傾斜部分(即高齡補貼)。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高齡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增加和掛鉤增加的基礎上再另行增加: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和85周歲以上(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準。
2018年養老金調整通知下發后,合肥市人社部門迅速制定方案、做好政策解讀、精心組織實施,日前,企業退休人員新增養老金已全部發放到位。全市涉及本次養老金調整的企業退休人員近24萬人次,平均調整增加132.23元,其中涉及高齡傾斜人員近3萬人。
根據國家文件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日前印發文件,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我省2016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人均月增加 143 元。
這已是安徽省連續 13 年上調基本養老金!
今年我省總體調整水平達到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2016年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6%,人均月增加143元。
上述幅度是我省今年的總體調整幅度,并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照該幅度增加基本養老金,由于具體情況不同,每個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水平有所不同。
今年是我省連續第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2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
我省在去年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對象、調整時間、調整方法、定額調整標準和高齡傾斜人員檔次劃分一致的基礎上,今年又實現了掛鉤調整政策的統一,進一步體現了養老保險制度并軌的精神。
我省今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包括
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部分
定額調整主要體現公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都增加40元。
掛鉤調整主要體現激勵,與本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即連續工齡)和本人2016年底養老金水平雙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5%。
傾斜調整主要體現對退休早、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高齡退休人員的統籌照顧,對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自2006年以來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但達不到此標準的,本次不是直接按此標準增加,而是分別補齊到此標準);對上述年齡段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60元、90元、140元和180元(2016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但達不到此標準的,本次不是直接按此標準增加,而是分別補齊到此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