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蘇州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蘇州市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經省政府同意并報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日前我省2018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臺。按照省人社部門的統一要求,我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將在7月31日前完成。
Part.1
堅持兩類人群
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統一
此次調整是國家和省繼2016年、2017年連續兩年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來,又一次同步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進一步體現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并軌”。
根據國家和省統一部署,今年將繼續按照完全統一的辦法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的框架結構與去年一致。
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調整時間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Part.2
調整辦法框架結構不變
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根據省2018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今年我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其中固定額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部分適度下調。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及按月領取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
(二)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與去年標準一致,按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分段進行掛鉤。
具體辦法為:
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
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三)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退休人員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6%調整。
Part.3
70歲以上高齡
退休人員繼續享受傾斜
考慮到對高齡人員給予適當照顧,今年繼續對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標準與去年一致。
2017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
2017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