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包頭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包頭市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另外根據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高齡群體、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等進行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
8月8日,包頭市今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準已出臺,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預計將于8月底前將今年調待增發的養老金足額發放到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我區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政策出臺,這是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十四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之后連續第3年全區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范圍為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準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其中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掛鉤調整中,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8%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準)。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進行調整。傾斜調整中,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后,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此外,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1.8%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調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干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包頭市人社局積極部署養老金調整工作,確保8月底前將今年調待增發的養老金足額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