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烏海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烏海市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日前,烏海市為符合條件的71028名企業退休人員調整了養老金。調整后,我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養老金135.48元,增幅達6%,比國家規定的2018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總體水平按各省(市、自治區)機關事業與企業退休人員2017年養老金加權平均水平的5%進行調整高出1個百分點。月人均養老金達到2392.7元。
此次養老金調整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1?8月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已于8月27日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需待9月份各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準備期業務經辦結束后,再統一調整并發放到位。
根據自治區文件規定,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均納入此次養老金調整范圍。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定額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47元的基礎上,再進行掛鉤調整,按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8%增加基本養老金;
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調整;
繼續實行傾斜調整政策,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后,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7月25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內人社發[2017]30號)、《關于印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17]221號)要求,現編制《烏海市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宣傳提綱》,對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依據、意義、人員范圍、執行時間、調整水平、基本政策、所需資金和進度安排等進行說明,請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一、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依據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內人社發[2017]30號)、《關于印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17]221號)。
二、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意義
今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是企業退休人員第13年連續調整待遇,這是國家在經濟增速放緩,為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面對養老保險發展的新形勢作出的重大決策,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保障和改善民生問題的高度重視。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2次同步調整待遇。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為統籌各類退休人員待遇調整邁出了堅實的一步,是養老保險制度并軌、增強公平性的直接體現,增加退休人員收入,對于改善退休人員基本生活、拉動內需、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有著及其重要的意義。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開始執行時間
調整的對象為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也納入此次調整范圍。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平均水平
國家規定2017 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總體水平按各省(市、自治區)機關事業與企業退休人員加權平均養老金水平的5.5%進行調整。我區按5. 5% 計算人均調整養老金146元,考慮到我區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實際,國家批復我區人均調整151 元。
三點說明:一是5.5%的調整比例,是國家在經濟增速放緩、人口老齡化加速、財政支出壓力較大的情勢下,統籌考慮經濟增長速度、物價上漲水平、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等各方面情況,慎重做出的決策。二是本次調整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5.5%是全區的總體調整水平,既包括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部分,也包括了適當傾斜的部分,但它即不是各盟市的調整水平,也不是某一退休人員個人的調整水平;三是151元是人均增加金額,實際調整結果每人都有不同。
五、自治區養老金調整的基本政策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7 元。定額調整體現養老金調整的公平。
(二)掛鉤調整:
1、按照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2% 增加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準)。體現了多繳多得的激勵約束機制。
2、按照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l 年增加1. 5 元,調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進行調整。體現了長繳多得的激勵約束機制。
(三)傾斜調整:
1、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 周歲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 元,70周歲以上每增加1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退休人員”是指檔案出生日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并非身份證上記載的出生日期(審批退休是以檔案出生日期為準)。也就是檔案出生日期為194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退休人員符合享受高齡傾斜的調整政策。
2、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照上述標準調整養老金后,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傾斜調整體現了對工作早、養老金水平偏低人員的統籌照顧和對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的照顧。
(四)保底做法:在定額調整前對于養老金水平低于700 元的先調整到700 元再進行調整。有效保證了低收入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
六、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七、調整養老金進度安排
按照自治區調整養老金實施工作方案,各地區、各單位做好調整養老金具體工作和資金安排,7月底前辦理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發放工作;9月底前辦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發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