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萊蕪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萊蕪市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近日,記者從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了解到,我市企業退休人員2015年待遇調整工作已全部完成,此次待遇調整為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全市83138名企業退休(退職)職工及建國前老工人月均增加基本養老金245元。一次性補發1-6月份基本養老金12222萬元,6月底前已全部發放到位。
據了解,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提高方案新增了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辦法。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按三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退休人員繳費年限長短劃分7個檔次,月增加額為30-90元。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按照12月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3%計算增加。適當傾斜,12月31日前已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定的出生年月)、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20元、40元、80元。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剛達到70周歲、75周歲、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250元、150元、280元。退職人員調整辦法,定額部分按退休人員標準的80%計算增加,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企業建國前老工人退休待遇調整標準為,紅軍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5元;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75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95元。
另外,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干部,進行適當傾斜,每人每月提高50元。
整補繳的參保人員(含五七工)調整養老金人員標準為: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按12月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3%計算增加。適當傾斜,12月31日前已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補繳納入統籌時認定的出生年月計算)、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20元、40元、80元。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剛達到70周歲、75周歲、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30元、20元、40元。
調整的辦法和標準是什么?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 50 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 .按 2017 年 12 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 1.7 %確定月增加額.
2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以下掛鉤調整辦法:
( 1 )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將本人繳費年限進行分段,
對 15 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 1 年,月增加 1.5 元;
16 年以上至 25 年的部分,每滿 1 年,月增加 1.8 元;
26 年以上至 35 年的部分,每滿 1 年,月增加 2.1 元;
36 年以上至 45 年的部分,每滿 1 年,月增加 2.4 元;
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 1 年,月增加 2 . 7 元。
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 2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
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 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
2017年 12 月 31 日前,年滿 70 周歲不滿 75 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 75 周歲不滿 80 周歲和年滿 80 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 15 元、 30 元和 60 元養老金。
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準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 2017 年 1 月 l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達到 70 周歲、 75 周歲和 80 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 290 元、 190 元和 360 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 70 元、 60 元和 120 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 20 元、 80 元和 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