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柳州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柳州市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記者近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下發的《關于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在2015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并在2016年1月起按月發放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從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9月底之前,會補發1?8月增加部分的基本養老金。
據悉,本次上調基本養老金,除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外,還分掛鉤調整、適當傾斜調整及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
具體事項如下: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
(二)掛鉤調整
1.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從繳費年限滿15年起計算,每增加1年繳費年限(按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保留1位小數點,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數據庫記載數據為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
2.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按其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含按桂人社發〔2016〕1號文件規定加發的退休補助)的4.1%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2015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其中,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數據庫記載數據為準;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按現行有關規定進行核定),從年滿70周歲起,每年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
2.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2015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市艱苦邊遠地區(柳城縣、鹿寨縣、融安縣、融水苗族自治縣、三江侗族自治縣)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160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160元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