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市同步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的相關事宜也按規定協調處理。
欽州市五險繳費比例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8%,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20%,個人繳費比例為8%。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20%。
(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10%,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8%,個人繳費比例為2%。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為10%,不再設定“單建統籌基金”和“住院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檔次。
(三)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按行業工傷風險類別確定:一類行業為0.2%,二類行業為0.4%,三類行業為0.7%,四類行業為0.9%,五類行業為1.1%,六類行業為1.3%,七類行業為1.6%,八類行業為1.9%。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具體按照桂人社發〔2015〕69號文執行。
(四)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2%,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1.5%,個人繳費比例為0.5%。
(五)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5%。其中:國家機關、屬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0.4%。
欽州市五險繳費基數
(一)“五險”同一繳費基數。
(二)參保單位職工個人2017年“五險”繳費基數按2015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總額作為繳費基數。
(三)在2015年度全區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前,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暫按2580元作為最低月繳費基數。待2015年度全區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執行新基數標準。
(四)機關、社會團體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個人2017年度繳費基數=2015年度職務工資+級別工資+生活性補貼+工作性津貼+第13個月工資+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津補貼。
(五)事業單位職工個人2017年度繳費基數=2015年度崗位工資(含教護10%工資)+薪級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津補貼。
欽州市五險繳費方式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關于印發廣西社會保險“五險合一”業務經辦規程的通知》(桂社保發〔2013〕24號)規定,“五險”社保費原則上按月征收。參保單位確有需要的,報參保地社保局審批同意后可按季、半年、一年繳納社保費。靈活就業人員可選擇按月、季、半年、一年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