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云人發〔2016〕233號文件有關要求,我中心堅持標準,堅持原則,按質按量完成了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的范圍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時間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辦法標準為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并對高齡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干部等退休人員進行了適當傾斜調整標準,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政策的優越性。
截止2017年9月9日,保山市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工作全面結束,惠及全市34596名企業退休人員,人均月調整增加160.55元,人均月領取養老金達到了2114.58元。全市34596名企業退休人員2015年1月至9月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將于9月10前兌現發放完,從2017年10月起,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后的養老金將逐月正常發放。
通過本次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調整,全市每月將增加養老金支出555.44萬元,全年將增加養老金支出6665.2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