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補繳養老保險政策具體如何?大家有何了解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2006年7月(含當月)之后達到退休年齡,2017年4月(含當月)前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可享受政策的補繳時段,從200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未參加企業職工、城鄉居民、農轉居養老保險時段,男性不早于45周歲,女性不早于40周歲,同時不能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申請一次性繳費的人員需向戶籍地社保經辦機構(如區社保中心)申請。
1、今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全區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34178元。
2、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員工依據個人月收入作為繳費基數乘以各項社保費率,得到應繳納的保險費。
繳費基數低于社平工資的60%,按60%繳納各項社保費,超過300%的,按300%繳納。
各項社保費的繳納比例如下:單位個人養老保險20%8%醫療保險7.5%2%失業保險2%1%生育保險0.6%工傷保險1.1~1.3%(根據行業不同由社保局確定)
據悉,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已經受理此項補繳業務工作,而南寧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所正在進行新系統的設置,計劃今年3月份可以為符合《通知》規定的參保人員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補繳的工作。個體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費需在戶口所在地辦理。
一次性足額補繳保險費可按政策計工齡
《通知》指出,現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尚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已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辦理退休手續,或雖已辦理退休手續但由用人單位負責發放退休費的人員),可繼續按相關規定的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比例,由單位和個人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本金和利息。在當地建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之前參加工作的,從當地建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之月起補辦參保手續和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一次性足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后,其按國家和自治政策規定可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工作時間,按自治區現行政策規定可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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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實施企業養老保險降費政策
日前,自治區人社廳下發《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規定,在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間,我區所有企業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降費政策,與之前的相關文件相比,政策更顯優惠。
對于在廣西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單位繳費比例全部由20%降至19%;對于執行階段性降低基本養老保險費率至14%的自治區重點產業園區(含自治區確認的4家生態園區和以加工貿易為重點的7家產業園區)企業和降至16%的其他園區企業,取消了要求企業全員參保且沒有歷史拖欠的條件限制,可享受降費優惠政策。
今年6月,自治區人社廳等五個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具體政策,對我區深入推進供給側改革、降低企業人工成本、改善企業發展環境、增強企業發展活力,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在貫徹實施過程中,部分企業反映對企業降低基本養老保險費設置前置條件高,許多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難以享受優惠政策。因此,自治區人社廳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定,取消了前置條件,讓更多的企業享受自治區優惠政策。而根據我區《關于促進加工貿易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規定,享受企業降費比例至14%的產業園區增至36家。
至9月底,全區已有801家園區企業享受降費至16%,有4103家園區企業享受降費至14%,其他企業降費至19%。有4771家企業通過審核,享受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涉及補貼資金3.82億元,受惠職工61.8萬人。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四項保險費率降低分別為全區企業減輕成本負擔約6.1億元、4.6億元、1.5億元和0.9億元。
在醫療保險方面,自治區本級、南寧市和玉林市結合本地實際,在確保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證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運行、基金收支平衡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企業繳費費率降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