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州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至2194.39元/月
29日,記者從福州市社保中心獲悉,根據福建省《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和《關于增發企業退休人員中部分群體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福州市社保中心已經提前完成本次對養老金待遇的調整。目前,福州市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已由調整前的1992.23元增至2194.39元。
據了解,本次養老金待遇調整的對象為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調整起始時間為2015年1月1日。月增加標準由四個部分構成:一是定額均等每人月增62元;二是與我省物價指數上漲掛鉤,福州市增加標準為每人每月35元;三是與個人養老金掛鉤,按本人月發養老金標準的3%調整增加;四是與個人繳費年限適當掛鉤,月增加標準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5元。
同時,當年滿70周歲(含當年辦理退休手續的70歲以上人員),在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度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軍轉干部,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低于2023元的,補齊至2023元后再參加2015年的調整。
據福州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員介紹,符合本次養老金待遇調整的對象共計265351人(不含平潭綜合實驗區)。其中普調人員月人均增加201.13元,符合特調對象月人均增加253.9元,平均增加金額202.15元。目前,福州市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已由調整前的1992.23元增至2194.39元。
此次福州市的養老金調待工作于29日結束,其中1-4月份補增發的養老金已于4月28日下午存入個人養老金存折(卡),縣(市)區部分的1-4月補增發養老金于29日上午存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