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調整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5〕394號)規定,10月1日起,參照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對9月30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離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離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我市共有155名企業離休人員參加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人均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30元,待遇調整后月人均養老金水平達到3840元。目前,此項工作已圓滿完成,預計下周內補發的122萬元資金將全部到位,人均補發養老金7871元。
此次調整標準為:行政管理人員中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每人每月900元、廳局級副職每人每月730元,縣處級正職每人每月570元、縣處級副職每人每月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中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同時,1934年9月30前出生的離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的離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