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從業人員發生退工、解聘或調離時應辦理養老保險賬戶轉移。本文為您介紹長治養老保險轉移辦理的相關信息。
辦理條件
已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由于工作變更,自謀職業或其他情況需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時,應及時辦理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的轉移手續
辦理材料
省內
轉入攜帶資料:
1.《山西省企業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新建勞動關系的合同書;
4.對跨統籌地區轉入的,需提供經財務管理部門確認后的轉入基金到帳情況。
轉出攜帶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山西省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
3.與原單位的解除勞動關系的手續
4.調往機關或事業等非參保單位的,應持公務員錄用或調動證明。
跨省轉移業務攜帶資料
1.《養老保險轉移申請書》
2.攜帶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手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持轉出地《參保繳費憑證》到轉入地辦理
4.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4.有單位的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與單位新建勞動關系合同書
4.沒有單位的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跨省轉移:
1.申請人向轉出地社保機構提出申請并填寫《養老保險轉移申請書》
2.轉出地社保機構經辦工作人員進行審核,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申請人向轉入地社保機構提出申請,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并出示《參保繳費憑證》
4.轉入地社保機構審核申請人所攜帶資料
5.轉入地社保機構向轉出地社保機構發出《轉移接續聯系函》
6.轉出地社保機構根據收到的聯系函打印《轉移接續信息表》,財務部門據此劃轉基金
7.轉入地社保機構接收核對信息表,并確認基金到賬后辦理信息錄入和劃轉基金記賬手續。
8.轉入地社保機構將辦結情況通知申請人
省內轉移:
1.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轉出地社保機構填寫《山西省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
2.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的由參保和賬戶科科長進行復核
3.審核通過的,服務大廳賬戶窗口辦理轉移手續
4.轉出的由賬戶窗口交財務窗口辦理基金轉移
辦理地址
山西省長治市城區社會勞動保險事業所
地址:山西省長治市城北街9號
電話:2031900
山西省長治市郊區社會勞動保險事業所
地址:山西省長治市長邯路2號
電話:2189182
長治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地址及聯系電話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3-15個工作日內
收費標準: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