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勞動者,特別是頻繁來往于城鄉間的農民工都曾有過這樣的顧慮,在不同地區和多個時段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后,一旦要到另外一個城市工作,基本養老關系卻得不到順暢轉移接續,已參保的農民工不得不在離開一個城市時選擇退保。如今,我省職工基本養...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青海省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的流程有哪些的知識,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吧。
很多勞動者,特別是頻繁來往于城鄉間的農民工都曾有過這樣的顧慮,在不同地區和多個時段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后,一旦要到另外一個城市工作,基本養老關系卻得不到順暢轉移接續,已參保的農民工不得不在離開一個城市時選擇退保。如今,我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接續正式啟動,解除了農民工的后顧之憂。辦理轉移接續的適用人群。
我省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
3.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4.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滿10年參保地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轉入轉出注意“三個15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對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已作出限時辦理規定,各級社保機構要在“三個15天”完成所有程序辦理。
第一個15天,參保人員要將申請表和要求的相關資料提交給新參保地的社保機構。新參保地的社保機構要對申請表和這些相關資料予以審核。對于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工作人員要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向原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發出轉移接續聯系函。
第二個15天,原參保地的社保機構要辦理參保人員在本地的相關轉移手續。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發出的聯系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要完成對有關信息的核對,并制作出信息表、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將信息表發給參保人員新就業地的社保機構,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關系轉移。
經過第三個15天,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完成。新參保地的社保機構在收到原參保地的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后的15個工作日內,需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根據信息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并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農民工轉移接續不同情況不同對待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期間中斷繳費時,由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開具參保繳費憑證,而不再辦理退保手續。參保繳費憑證相當于農民工養老保險權益的“存折”,對農民工來說,這比退保只領取個人繳費是更好的保障。同時,社保經辦機構保存的農民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其中斷繳費期間繼續按規定計息,不使農民工利益受損。
對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并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是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都要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并累計計算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也就是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或以上的,可以同城鎮職工一樣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對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有關權益保障,也作出了規定:在城鎮參保繳費的記錄和個人賬戶全部有效;如果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或以上,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后,可以同城鎮職工一樣計發基本養老金;如果沒有滿足規定條件,也可以把城鎮參保的相關權益記錄和資金轉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鑒于新農保制度剛剛開始試點,有關農民工養老保險在城鄉間的具體銜接政策,國家將另行研究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