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已從原來的70元/月上調至80元/月,全市37.5萬參保對象獲益。
2009年—2012年,我市各縣市區建立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年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每月可領取基礎養老金55元。從7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此次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調整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組織實施,從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年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每個月領到的養老金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再加上基礎養老金。目前,我市提標后的基礎養老金已從7月開始正常發放,2017年1至6月提標養老金補發工作同步到位。
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分為13個檔次:
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參保人可按照自己的經濟條件合理選擇繳費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