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老保險種類?
答: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三類。
問2、養老保險繳費費率和繳費基數有何規定?
答: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費率為28%,其中單位20%(目前在實行降費率政策,為19%),個人8%,個人繳費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為20%,繳費基數可在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范圍內(9個檔次),根據本人收入狀況和經濟承受能力自行選擇。參保人員每年可選擇不同的繳費基數(繳費檔次),不要求自始至終按同一檔次繳費。
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本養老繳費共分20個檔次,其中100元-1500元有15檔,2000元-4000元有5檔。
問3、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記賬?
答:職工養老保險按8%記帳。比如選擇一檔(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430的60%)2060元繳費基數的,月繳費額412元,年繳費額4944元,其中2966.4元進統籌賬戶、1977.6元進個人賬戶。
問4、達到退休年齡繳費不滿15年的怎么辦?
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滿15年,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兩個必備條件。個人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最終目的是能夠按月領取養老金。鄂人發【2015】38號文件規定,對于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不允許補繳,而是通過延長繳費的方式,在累計繳費滿15年時開始領取養老金。
其中,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在延長繳費年限滿五年的當月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后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但滿十年的,可在延長繳費年限滿五年的當月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年的,可繼續延長繳費,在實際繳費年限滿十年的當月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問5、中斷繳費對參保人員有何影響?
答:根據鄂勞社文【2003】189號文件精神,參保人員應按規定的繳費基數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若未申報或已申報但未繳費的,以后補繳時,一律由本人從補繳時該年度勞動保障部門公布的繳費基數檔次中,選擇一個作為補繳基數。因為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是逐年增加的,如果當年沒有按時繳費,而是選擇在以后進行補繳,繳費基數變高了,繳費金額就變大了,每遲繳一年,同一繳費檔次就會多繳幾百元,中斷繳費的年限越長,個人損失就越大。
如:我市2016年一檔繳費標準為4464元,2017年一檔繳費標準為4944元,兩者相差480元,因為核定年度發生了變化,選擇一檔繳費的人,2017年7月1日繳就會比6月30繳時,多交480元。
問6、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待遇如何計發?
答:退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45歲計發月數為216、50歲計發月數為195、55歲計發月數為170、60歲計發月數為139)
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加發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退休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退休前歷年的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2%。
問7、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待遇如何計發?
答:參保人員死亡:喪葬補助金標準為3個月的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參保的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標準為10個月的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在職人員死亡:繳費15年的,撫恤金標準為10個月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未滿15年的,按崗平工資×10÷180×繳費月數計發。
靈活人員按上述辦法計發的死亡待遇與原辦法進行對比,按就高的原則發放。
問8、哪些人員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答:未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未在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年齡段城鄉居民,年齡16周歲以上,男未滿60、女未滿55的,不論是不是我市戶籍,可憑身份證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以個人身份在我市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問9、個人如何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答:首次參保人員,憑身份證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后,開具《核定單》,再到市中行各營業網點繳納社保費。以后每年不再需要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核定單》,可直接在中國銀行各網點自主選擇檔次進行繳費。
問10、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時間有何規定?
答:我省社會保險繳費工資核定年度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靈活就業人員當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可在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間繳納。
問11、哪些人員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答: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應在本人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問12、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按照什么樣的標準繳納養老保險費?
答:我市目前設置的繳費標準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共20個檔次。在“十三五”末最低繳費標準將提高到500元。
問13、對參保繳費人員政府如何補貼?
答:對選擇1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200元至4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45元;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對建檔立卡符合參保條件的貧困人員和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各地人民政府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問1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如何計發?
答: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目前國家規定的月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70元,我省從2017年1月起,增加基礎養老金10元,現最低為8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0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問15、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是什么?
答: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當地制度實施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人員,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當地制度實施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人員,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問16、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死亡如何計發喪葬補助金?
答: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死亡的,從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向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發放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其標準按不低于參保人員死亡當月享受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的10個月確定,所需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負擔。
問17、哪些被征地農民可以享受地方政府的養老保險補償?
答:同時具備以下五個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可以享受地方政府的養老保險補償:
(1)承包地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收;(2)被征地時持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3)被征地時戶口在征地所在地;(4)被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含0.3畝);(5)年滿16周歲。
問18、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的標準如何計算?
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為被征地農民給予一次性養老保險補償,其最高補償標準按不低于被征地時所在市、州上年度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3倍確定。對被征地時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人員,按照最高補償標準給予一次性養老保險補償;對被征地時60周歲以下(59周歲至16周歲)的人員,年齡每降低1歲,補償標準按最高補償標準的1%遞減。
問19、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辦法是什么?
答:為被征地農民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一次性養老保險補償資金全部劃入其個人賬戶。
(1)被征地時男16周歲至59周歲、女16周歲至54周歲人員,根據國家現行政策,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均應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其中,被征地后在用人單位就業的,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2)被征地時男60周歲、女55周歲及以上且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統一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3)被征地時已年滿60周歲的人員,在享受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基礎上,再根據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資金,加發個人賬戶養老金,其計發月數,按被征地時選擇一檔(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430的60%)2060元,月繳412元,年繳4944元,其中2966.4元進統籌、1977.6元進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