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贛人社發[2018] 4號文件精神,從 2018 年 4月 1 日起,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調整為每年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 元、3000 元等11 個檔次。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城鄉低保對象、重度殘疾、農村計生女兒戶等特殊群體,保留原有繳費檔次。
二、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財政補貼。對于選擇300 元至500元繳費檔次的,繳費 300 元補貼 40 元,繳費 400 元補貼 50 元,繳費500 元補貼60 元; 對于選擇 600 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 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政府補貼在 60 元基礎上分別增加 5 元(即繳費600 元補貼 65 元,繳費 700 元補貼 70 元,依此類推,繳費 2000元補貼95 元, 繳費3000元補貼100元) 。
三、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城鄉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暫時保留原有的每人每年100 元的最低繳費檔次,由縣(市、區)財政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每人每年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