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的通知
為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鞏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根據《關于調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和補貼標準的通知》(贛人社發〔2018〕4號)文件精神,從2018年4月1日起將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從2018年4月1日起,我市將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和補貼標準,最低繳費檔次由每年100元調整至每年300元,最高繳費檔次提高到3000元。
調整后,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檔次確定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等11個檔次,參保居民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
按照以上繳費檔次,實行政府補貼與個人繳費掛鉤,多繳多補。對于選擇300元至500元繳費檔次的,繳費300元補貼40元,繳費400元補貼50元,繳費500元補貼60元;對于選擇6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政府在補貼60元的基礎上,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另給予5元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100元。
此外,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城鄉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暫時保留原有的每年100元的最低繳費檔次,由縣(區)財政代繳,且繳費補貼標準為30元。
此次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和補貼標準,旨在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群眾的待遇領取水平,這是市委、市政府為廣大城鄉居民謀福祉的重大政策調整,充分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廣大城鄉居民的深切關懷,有利于維護社會發展穩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