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起,國務院將社保費(包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收繳職能劃轉至稅務部門,從2019年起廊坊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由稅務部門征收,2019年征收時間、方式均由稅務部門確定。
請隨時注意“廊坊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公眾號最新消息,2019年度廊坊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征收方式和征收時間將會進行后續通知。
繳費途徑:
(1)網上繳費。關注“河北稅務”微信公眾號—進入公眾號,點擊“辦稅服務廳”—選擇“社保繳納”—選擇“城鄉居民社保費”—選擇“城鄉養老自主交費”—輸入證件號碼(如含字母,需大寫)—點擊“查詢”獲取居民登記及繳費信息,核對無誤后,點擊“繳費”按鈕(需手動選擇繳費金額)—系統自動跳轉到支付頁面,點擊“立即支付”完成付款。
(2)銀行繳費。可通過河北銀行等經辦銀行柜臺、銀行自助柜員機、下載銀行APP等方式辦理繳費,銀行開具繳費憑證。
(3)稅務窗口繳費。有2種主要方式。一是稅務窗口繳費。繳費人持身份證,到稅務辦稅服務廳征收窗口繳費。二是自助終端設備繳費。繳費人可使用稅務辦稅服務廳的自助終端讀取身份證信息或輸入身份證號后,進入“城鄉居民社保”界面,選擇繳費檔次,通過掃描二維碼或劃銀行卡支付。
養老保險主要涉及三部分:新參保、續保和斷保補繳、一次性繳費業務。今年主要工作細節如下:
(一)新參保:
新參保的居民到社區辦理登記手續,錄入城居保業務系統并審核通過后(需5-7個工作日),再選擇一種繳費方式自行繳費。
具體的所需材料為:
(1)2011年7月之前年滿60周歲的居民:即1951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未參保人員,需要審核其戶口轉到本地的時間。2011年后戶口遷入的居民不能辦理養老保險;2011年前遷入戶口的居民可以辦理養老保險,直接享受待遇領取。所需手續:填寫參保登記表、待遇領取審核表,信用社銀行卡和身份證復印在一起的復印件兩張、戶口本復印件兩張,原籍開具的縣級未參保證明。
(2)2011年7月-2019年12月年滿60周歲的居民:即1951年7月1日-1959年12月31日出生的未參保人員。需要審核其戶口轉到本地的時間:遷入時已年滿60周歲的居民,不能辦理養老保險;遷入時未滿60周歲的居民,可以辦理養老保險。所需手續:需填寫參保登記表、待遇領取審核表,補繳表,信用社銀行卡和身份證復印在一起的復印件兩張、戶口本復印件兩張,社區開具未參保的證明。
(3)2019年未滿60周歲的居民:即196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居民。無需補繳,均等到居民年滿60周歲時再進行一次性補繳。所需手續:參保登記表,上交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兩份。
(二)續保:
無需任何手續,由稅務部門征收。居民自行選擇一種繳費方式進行繳費。
(三)斷保補繳:
待居民年滿60周歲,到社區填寫補繳表格,審核通過后(7-10個工作日),再進行網上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