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調整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我市印發《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兩項機制”),在全省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繳費檔次、政府補貼標準等方面調整的基礎上,我市按照更大惠及群眾的理念,實現了政策創新和突破。這意味著,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將迎來諸多新變化。我市“兩項機制”的出臺,在10月29日全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調度會議上,受到了省廳的通報表揚
我市“兩項機制”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2020年約有50萬名領取城鄉居民養老待遇人員受益。增發后,基礎養老金將從每人每月108元提高到111元。
本次調整一是進一步完善了待遇確定正常調整機制。對65周歲及以上居民,在省規定增發基礎養老金的基礎上再增加一倍。即:領取待遇人員年滿65周歲后,基礎養老金在省規定每人每月增加1元的基礎上再加發1元;年滿75周歲后,基礎養老金在省規定每人每月增加2元的基礎上再加發2元;年滿85周歲后,基礎養老金在省規定每人每月增加3元的基礎上再加發3元。二是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在國家、省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基礎上,我市基礎養老金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