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養老保險新政策
東莞已經連續十年上調養老金
其實我國已經連續多年每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我市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已連續十年都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年約上調10%。一般是按照省里出臺的調整辦法,結合東莞的實際情況,再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形成文件報市政府審批,通過之后再落實。
截止到今年5月底,東莞全市退休人數為31.82萬人,全市平均養老金水平是1331.68元/人?月。
其中,企業退休人數為8.83萬人,平均養老金水平是2298.79元/人?月,村社區退休人數為22.99萬人,平均養老金為960.38元/人?月。
我市預計下半年實行養老金調整
我市的養老保險金調整方案已經進入了實際操作階段,上月省里已經初步草擬了調整方案征求各市意見。按照國家規定,本年度將上調養老金,省里也規定了調整工作于下半年開展,具體實施的月份待文件出臺后我市將予以盡快執行。
東莞居民養老金提高
東莞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高啦!調整后,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將從250元/人?月增加到300元/人?月,增幅為20%,增加的基礎養老金已于5月底前發放到城鄉居保退休人員銀行賬戶中,該項政策將直接惠及全市8.7萬人。
昨日市人力資源局發布公告,從今年1月1日起,提高農保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提高35元。工作人員介紹,東莞從2001年1月開始有農民養老保險時,對已到了或超過退休年齡的人群,(無繳交過養老保險)財政給予養老津貼,截止到5月底,目前領取城鄉居保人數約8.7萬人。
市社保局表示,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的有關要求,從7月1日起,我市城鄉居民(即我市從未繳費的農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從250元/人?月提高到265元/人?月,每人每月增加15元。
而為更好地保障城鄉居民的退休生活,我市從2015年1月1日起,又將養老金從265元/人?月提高到300元/人?月,每人每月增加35元。
經過調整,我市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將從250元/人?月增加到300元/人?月(國家規定最低70元/人?月,省規定最低95元/人?月),增幅為20%。
2017五險一金新政
■醫療保險新規:跨省就醫結算啟動
(1)逐步解決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到2017年年底擴大到符合轉診規定人員的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2)逐步將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和常駐異地工作人員納入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覆蓋范圍。
■養老保險新規:4種不同情況養老保險領取地
(1)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地的,當地領取;
(2)不在戶籍地的,在累計繳費滿10年的地區領取;
(3)不在戶籍地,且繳費不滿10年的,轉回上一繳滿年限地領取;
(4)不在戶籍地,且在多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歸集戶籍地按規定領取。
■生育保險新規:將與醫療保險合并
(1)7月,人社部公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要求“完善生育保險政策,實行生育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登記、繳費、管理、經辦、信息系統統一”,“五險一金”或將變為“四險一金”。
(2)自2017年1月1日,河北邯鄲、山西晉中、遼寧沈陽、江蘇泰州、安徽合肥、山東威海、河南鄭州、湖南岳陽、廣東珠海、重慶、四川內江、云南昆明等12個試點城市,將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征繳和管理。
■工傷保險新規到
2020年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覆蓋率超80%
(1)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格局。
(2)勞動者依法應參加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80%以上,逐步實現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切實減輕職業病病人負擔。
■失業保險新規
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東、山西、青海等7個省份宣布上調失業保險金標準。其中,北京每月每檔上調90元。
■住房公積金新規:公積金繳存比例也不能超過12%
住建部規定:
(1)從5月1日起,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
(2)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從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行;
(3)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