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養老金是否上調,上調多少呢?大家對此有何了解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中央駐晉各單位: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并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5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2、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5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3.6%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準調整。
(三)傾斜調整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上述兩項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后月基本養老金低于2824元的補到2824元。
三、資金渠道和發放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市及市以下單位由市政府負責統籌安排資金,確保發放到位;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在養老保險制度正式運轉前,所需經費由省財政廳按照原有經費負擔政策予以解決,運轉后納入基金統籌發放。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市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正確引導輿論,認真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和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按要求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2017年9月1日
延伸閱讀:山西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
山西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的上下限確定。6月8日,省人社廳發布數據,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2448元、12242元。
,我省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8969元,以此作為我省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1月至12月,以2448元作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資基數;高出300%的,以12242元作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資基數。
2015年,我省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已確定。1月至12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月繳費基數分為三檔,分別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60%和40%,即4081元、2448元和1632元,對應金額為9794.4元、5875.2元、3916.8元。
省人社廳提醒,山西省人力資源市場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代理人員,需于2015年6月15日至8月31日到山西省人力資源市場一樓6號窗口,書面確認2015年繳費檔次和金額。確認時需提供:個人代理手冊、養老保險代理合同、中國銀行卡。
此外,從2015年7月到2017年6月,靈活就業醫療保險繳費標準預計為2700元,省人才市場將按醫療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的月份扣款,參保者需確保晉商銀行卡中余額足夠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