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養老金上調細則具體是怎樣的呢?大家是否了解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及中央駐滇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要求和人、財兩部對我省的批復意見,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
(一)調整范圍
1.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于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準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疊加調整。
(1)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滿足多項條件的,疊加調整。
(1) 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業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二類地區和三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類地區、五地類區和六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其他地區按一類地區標準調整。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經按以上標準調整后,其本人基本養老金低于本次調整待遇以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
(一)調整范圍
1.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于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準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5%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社保頻道 )
三、所需資金及來源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余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縣(市、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調劑,確保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兌現。因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待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后統籌解決。
駐滇中央機關及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調整,暫由原渠道解決,待資金到位后再予以清算。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科研、文化等轉制單位轉制前退休人員和國有企業中小學退休教師,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艱苦邊遠地區類區按省政府云政發〔2006〕19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三)各州、市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兌現工作,并按附表要求將調整兌現情況匯總后,于2017年10月10日前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和省社會保險局(傳真:0871?67195815)。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
2017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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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因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企業工資總額20%的,應報勞動部、財政部審批。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從1997年起,不得低于本人繳費工資的4%,1998年起每兩年提高1個百分點,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有條件的地區和工資增長較快的年份,個人繳費比例提高的速度應適當加快。
二、按本人繳費工資11%的數額為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其余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企業劃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于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調動時,個人賬戶全部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2005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自2006年1月起,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統一為8%。
三、在實際執行中,有的地區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企業的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有的地區以本企業職工繳費基數之和,即以本企業職工在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以內部分之和為基數。
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什么
依照《社會保險法》第2章內容,基本養老保險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社會保險法》總結20多年來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經驗,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基本模式、資金來源、待遇構成、享受條件和調整機制等作了比較全面的規范,并規定了病殘津貼和遺屬撫恤制度。根據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這一重大實踐進展,該法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主要制度作出規范。此外,該法還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同時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并實施,為逐步建立統籌城鄉的養老保障體系奠定了法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