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養老金是否有所上調?上調多少?想必大家都很想了解吧,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下發《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對全省2015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這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
據統計,2017年安徽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161元,增幅為7.1%,略高于全國平均增幅,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為2185元。其中,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已于9月底前全部兌現到位;由于安徽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正在組織實施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9月底前已基本兌現到位。
安徽省人社廳養老處負責人告訴本網,此次上調養老金,兩類人員都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主要體現公平;掛鉤調整主要體現激勵;適當傾斜調整主要體現對退休早、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高齡退休人員的統籌照顧。由于安徽省連續多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形成了較為健全的調整機制,在組織實施過程中,各地積極調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發放過程進展順利。
那么,在經濟下行壓力下,如何才能保證養老金都能足額發放?對此,這位負責人介紹說,安徽省多措并舉,充分發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優勢,積極發揮省級調劑金作用;持續抓好擴面征繳工作,積極擴大參保覆蓋面,提升養老保險基金征繳質量;同時,依靠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確保全省養老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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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首先細化了事業單位參保范圍。經編制部門批復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類的事業單位、不納入分類范圍的使用事業編制的社會團體,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編制部門批復劃分為生產經營類,但尚未轉企改制到位,且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其轉企改制到位后,按有關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按照有關文件規定經編制部門批復分類類別的事業單位(不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
通知細化了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對機關(含參公管理單位)公務員、機關技術工人、機關普通工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年度繳費基數分別給予界定。其中,年終一次性獎金也被納入機關(含參公管理單位)公務員、機關技術工人、機關普通工人的個人年度繳費基數;績效工資被納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年度繳費基數。
通知細化了過渡期內(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工作人員養老金的計發辦法。過渡期內退休的工作人員,新辦法待遇計發標準高于老辦法待遇計發標準的,對新辦法超出老辦法的部分按一定比例發放,具體是:對第一年退休的,發放超出部分的10%;對第二年退休的,發放超出部分的20%;依次類推,對過渡期最后一年退休的,發放超出部分的100%。
通知還對兩種特殊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作出規定。工作人員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可由單位和個人按其退休時的繳費基數一次性繳費(含職業年金)至滿15年。按照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經批準延長退休年齡的工作人員,繼續參保繳費;年滿70周歲時仍繼續工作的,70周歲以后繼續工作的時間,個人可以選擇繼續繳費或不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