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7年養老金怎么調?養老金調整每年都在一月份開始進行,下文是為大家收集的安徽企退養老金新政策,敬請關注網!
安徽企退養老金新政策
離休人員不參加本次養老金調整
記者從省人社廳了解到,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對象為退休前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機關事業單位中2015年12月31日前已達到退休年齡(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批準留任的除外),應當辦理但未辦理退休手續人員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中按原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建國前參加工作享受全薪退休的老工人基本養老金調整,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政策執行。
事轉企單位轉企前退休人員、國有企業辦中小學和國有企業辦醫院退休人員分別依據有關政策規定,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或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政策執行。
企退人員基數不包括補貼或補助
企業退休人員用于掛鉤調整的基數為基本養老金,不包括由社保經辦機構代發的各種補貼或補助。
9月30日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用于掛鉤調整的基數為本人基本退休費、退休人員補貼、教齡津貼、護齡津貼、特級教師津貼之和。其中基本退休費包括教護基本工資提高10%后打折的部分、提高退休費計發比例的部分、納入退休費計發基數打折后的警銜津貼和海關津貼、退休后歷次增加的基本退休費。
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用于掛鉤調整的基數,在按皖政〔2015〕120號文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算前,暫按“預發”的退休待遇確定(待遇項目與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員相同);待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時,再按照本人納入基金支付的待遇重新核定。
年齡認定以審批退休時間為準
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時涉及的年齡認定標準,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以組織審批其退休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
此外,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資金來源,在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發放前,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仍按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待納入基金發放時再按規定結算。
2017年安徽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
調整執行時間
本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要求
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務必在2017年9月底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調整對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
調整辦法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1.定額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掛鉤部分。
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見角進元)。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見角進元)。
3.傾斜部分。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增加和掛鉤增加的基礎上再另行增加: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準。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0元、70元、120元、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