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延遲申領基本養老金政策改善民生
日前,浙江省海寧某企業的會計姚女士剛滿50周歲,本可以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了,她卻提出了延遲申領基本養老金的申請,這讓她成為海寧市執行企業各類人才柔性延遲申領基本養老金政策后,首位延遲申領基本養老金的市民。作為浙江省首個探索嘗試柔性延遲申領養老金的城市,浙江省海寧的做法值得稱道,尤其是柔性延遲申領基本養老金政策釋放了足夠的善意。
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定退休年齡,男性為60周歲,女性又分干部和工人,干部為55周歲,工人為50周歲(省部級以上官員除外)。隨著老齡人口的增加,退休年齡是否延遲逐漸引起社會關注。政府層面對此的態度一直比較慎重,這可以從近年來人社部人士的表態可以看出,先后的說法是“正在研究”、“是一種趨勢”、“適時提出政策建議”等等,而民眾層面對此的態度比較復雜,支持者有之,反對者亦有之。拋開這些不說,一個不爭的事實是,現實中確實存在一個群體,他們已經退休卻還在發揮余熱,如何保障這部分人的權益,是一個迫不及待,需要直面解決的課題。社會發展離不開人才,退休的專業技術人才當然也是人才的一種,如何讓他們退而有作為,為而有保障,理應由政府層面去思考解決。
柔性延遲申領基本養老金釋放了政策善意,這種善意在于它“剛中有柔,柔中有剛”。所謂“柔性”,主要體現在它是由退休人員和企業自愿協商并申請,并非具有強制性,它的“剛性”除了政策對象、年齡的條款外,更重要的是企業及個人必須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延遲申領期間,單位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的部分,全部由財政埋單),也就是說,如果發生工傷意外,政策層面對他們是有保障的。此外,延遲申領養老金有利于提高個人養老金待遇,國家現行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已經明確了“越晚申領養老金越多、繳費時間越長養老金越多、繳費基數越高養老金越多”的基本原則,因此,延遲申領養老金對個人來講是可提高領取養老金的水平。
首個吃螃蟹者需要勇氣,當一項政策有足夠的善意,又確實能夠改善民生,何樂而不試,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