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試點1月遇冷 關鍵應把握兩類群體
時至今日,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個城市正式施行整整一個月,市場反應差強人意。除了市民對此興趣不高之外,保險公司也對這個新鮮事物顯得小心翼翼。市場上仍無一家保險公司推出以房養老保險產品,而上報“以房養老”方案的險企,只有幸福人壽一家。
“以房養老”試點一個月遇冷。
從險資企業來講,由于“以房養老”的方案是由幸福人壽牽頭提出,對于幸福人壽來講,準備較為充分,由它首先上報“以房養老”方案也理所當然。而對于其他險資來講,在“以房養老”試點一個月后則沒有那么快的反應,或許這些企業對于“以房養老”產品的研發與設計仍然需要一段時間。
回顧前幾年市場,“以房養老”曾在南京、上海、北京、長春等城市的個別金融機構自發興起嘗試,但均因效果不理想而停滯萎縮。仔細思考,主要原因還是在于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為規避市場風險,針對“以房養老”的群體挑肥揀瘦,設置的門檻過高。如養老人本人須年滿55歲,累計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所抵押住房評估價值的60%,且每月實際支付養老金額不超過2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等等。這么苛刻的條件導致真正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很少,最終銀行等金融機構不得不停辦該業務。
從這個角度來講,“以房養老”試點方案要切實保證可以落地,險資企業再“挑肥揀瘦”的話恐不行。險資企業要切實放下身段,瞄準自己的目標客群,利用“以房養老”產品為這些老齡群體提供相關養老服務,只有這樣,“以房養老”才能夠順利開展下去。
那么,“以房養老”產品是不是適合所有老齡群體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以房養老”試點城市公布后,各大媒體對于“以房養老”進行訪談,見諸報端的觀點多為不認同“以房養老”這樣的養老方式,主要原因在于“以房養老”觀念尚不普遍、“以房養老”會涉及遺產繼承與糾紛、房屋租金收益與“以房養老”養老金收益哪個更劃算等這些方面。
同策咨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認為,市場對于“以房養老”的爭議很正常,這反而說明“以房養老”的政策并不適合所有老齡群體,這個政策只是針對一部分人提出的一種可行養老方案。筆者認為,“以房養老”的政策主要適用于兩種人群:一種是當前已無子女的鰥寡孤獨老人,對他們來說,這類人群沒有遺產繼承或糾紛方面的問題,同時,這些老齡群體年齡大了,沒有親人照料,此時他們要改善生活質量,過好晚年生活,采用以房養老這樣的形式就養老是一種很好的方式;另一類是家中有多套房產,家庭收入也較好,但是子女由于工作繁忙或出國深造等因素,子女暫時沒有辦法一直在身邊照料老人,這樣的家庭對于租金收益不敏感,同時,注重生活品質的提升,此時,這樣的家庭可以拿出一套房產采取以房養老的方式照料老人,這樣的做法對老人相對負責任,也可以保障老人享受有品質的生活。
總之,“以房養老”試點關鍵應把握好上述兩類群體,而不是針對所有人,同時,對于險資企業來講,切實放下身段,瞄準好這兩類的目標客群,利用“以房養老”產品為這些老齡群體提供相關養老服務,只有這樣,才能把握好“以房養老”試點的先機,搶先占領這部分市場,在“以房養老”領域有自己的話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