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農轉居養老保險將“只出不進”
近日,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廣州市農轉居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廣州農轉居養老政策適用范圍“只出不進”。原參保人可以通過其他參保渠道退出,但政策不再適用于新的農轉居人員。新增加農轉居人員,今后只能通過企業職工或城鄉居民兩類養老保險辦法來解決養老問題。
《辦法》最大亮點在于“固化”了農轉居的參保人群。辦法實施時未參加農轉居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將不再參加農轉居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符合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也就是說,新增農轉居人員只能通過上述兩個渠道解決養老問題。
此次《辦法》明確了養老金調整與物價水平掛鉤的機制。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根據物價指數、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的增幅情況,測算確定具體的增長幅度,報市政府審定后執行。
根據《辦法》,農轉居人員養老保險費由經濟組織和個人共同繳納,按參保人繳費基數的24%計繳,具體的分擔比例由經濟組織和個人商定,但個人的繳費比例最高不超過其繳費基數的8%。參保人繳費基數下限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上限為60%(經濟條件許可的經濟組織和農轉居人員,繳費基數上限也可以為300%)。具體的繳費基數,由經濟組織根據農轉居人員的實際收入情況,與農轉居人員商定、確認后申報。
數據
截至今年,廣州市共有22 .9萬農轉居參保人員,其中領取養老金人員12.9萬人。從農轉居養老保險辦法實施以來的8年間,廣州連續6次調整農轉居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均養老金水平從426元/月提高到了當前的738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