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失業人員養老保險金的領取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進行申領,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申領條件
1、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
2、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繳費年限(含“虛賬實記”記賬年限及視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
3、1993年1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人員,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含視作繳費年限)。
申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需正、反面復印);
2、戶口簿復印件(戶口簿需復印戶主信息一頁和申請人信息一頁);
3、勞動手冊復印件;
4、本人一寸證件照1張。
辦理程序
1、符合辦理規定,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同時告知養老金卡(折)領取時間、地點。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社保經辦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社保經辦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后退還。
辦理期限
辦事程序中的第1、3條,當場辦結。
收費標準
不收費
申辦表格
1、《養老金申領表(城鎮企業辦法)(自由職業、失業人員)》;
2、《領取養老金方式確認表》。
養老保險金是指職工因在一個企業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繼續任職或因年老體衰、工殘事故導致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企業為保證其老有所養而付給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來源是由職工所在企業以及職工在職時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納的,并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與專門機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