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雙軌制
養老金雙軌制通常又可以稱為退休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指的是對于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在退休養老金方面采取不同的制度方式來進行。
對于機關和事業單位之類的人員,在退休的時候是由國家財政來發放養老金的。企業職工的話則實行的是由企業和職工本人按照一定的標準來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這二者之間是有所差別的。
10月21日,關于雙軌制,企退職工退休金應年漲20%,六省市試點養老金并軌失敗。
從2008年2月底,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上述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等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但11月04日,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公布之日算起,有關養老金并軌改革,推進時間已經超過5年半。
雙軌差異
中國現行的是“退休金雙軌制”,有兩套并行的養老金體系,一套是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由財政統一支付“吃皇糧的人民公仆”的養老金;另一套是社會企業單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
機關事業單位退下來的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下來的養老金,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國家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準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準遠遠高于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5倍。養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從被訪者來看,最低為200元,最高為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