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接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人士透露,養老金“并軌”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后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五方面推進“并軌”
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近日表示,將從五個方面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雙軌制”改革,一是統賬結合,二是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三是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四是改革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辦法,五是建立職業年金。
對于改革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待遇問題,胡曉義并未提及。記者采訪發現,這一點是導致上一輪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沒能順利推進的糾結點,也是本輪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設計時著重考慮的一個問題。
2008年初,國務院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和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工作。然而,近6年過去,由于受多重因素限制,各試點省市進展緩慢。
財政為改革“埋單”
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未來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來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后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還包括,同步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以免造成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之間的群體分化和新的社會不公;并且要將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納入統一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納,也按照企業職工的模式推進,應明確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依法繳費。
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考慮到政策推行的順暢,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體制改革有可能在延遲退休政策之前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