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在臺州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省居住證》。注意:屬于臺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投資創業、引進人才的,申領《居住證》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臺州居住證辦理條件:
流動人口在臺州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省居住證》。
注意:屬于臺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投資創業、引進人才的,申領《居住證》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合法穩定居住居住證辦理所需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1份;
(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原件1份;
(三)(①-⑥根據申請人情況選用)①不動產權證書,原件1份;②房屋所有權證,原件1份;③房屋使用權證明,原件1份;④購房合同,原件1份;⑤房屋租賃合同,原件1份;⑥房屋消防安全證明,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