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引進人才加快東部新城建設實施辦法(試行)
為鼓勵和吸引各類人才來淮創業就業,更好集聚轉型發展要素,持續增強高質量發展活力,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8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試點省建設的實施意見》(皖政〔2016〕8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人才,指城鄉各類專業技術、技能人才和大中專以上畢業生。
第二條 保障機制
(一)建立住房保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職責為制定引進人才加快東部新城建設相關政策,研究決定企業項目入庫等相關事項等。市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副召集人,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濉溪縣政府、各區政府為成員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二)建立項目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建立商品住房政策優惠項目庫并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公布入庫企業、項目。
優惠政策
▷1.外來人才、本市農村人才購買首套商品住房不落戶的,給予300元/平方米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
▷2.外來人才、本市農村人才購買首套商品住房落戶的,給予500元/平方米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
▷3.本市城市人才在東部新城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的,給予300元/平方米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以家庭為單位僅限一套)。
▷4.已享受《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農民市民化和加快東部新城建設的實施意見》(淮政辦〔2017〕11號)購房獎補政策的,不再享受該政策。
▷6.購買沒有入庫項目的商品住房不享受以上購房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