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開展2020年青年見習工作,部分符合條件退役軍人可參加見習
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商務廳、國資委、團市委、工商聯聯合下發的《關于實施陜西省青年見習三年計劃的通知》(陜人社函﹝2019﹞57)文件精神,現將2020年我市青年見習工作開展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見習任務
2020年是全省實施三年青年見習計劃的第二年,省廳下達我市青年就業見習任務1600個,各縣(市、區)根據見習需要可適度增加見習名額。重點面向全市去年和今年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近兩年退役的24歲以下未就業青年士兵,以幫助他們提升就業能力,增強實際工作經驗,促進其盡快就業。
二、見習申報要求
(一)申報條件
1.見習單位申報條件
本市行政區域依法依規注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各級國家機關等各類用人單位均可申報開展見習工作,并應符合下列條件:
(1)自愿開展見習工作,遵守本辦法的各項規定;
(2)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擁有健全的法定成立手續且正常運營,國家機關能夠自主決定接收人員見習并具有獨立財務;
(3)有完善的見習管理制度、見習工作計劃,配備專業的見習指導老師,安排專人負責見習工作;
(4)能夠提供適合青年實踐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識、技術、技能含量和業務內容的見習崗位;
(5)能夠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6)能夠按規定為見習人員申請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墊支見習生活補貼,及時統計報送見習數據;
(7)符合見習工作的其他規定。
2.參加就業見習條件
見習人員范圍是畢業年度(即從畢業當年1月1日起的12個月)和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包括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統招畢業生,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以及16至24歲失業青年。國家級貧困縣、艱苦邊遠縣的見習人員范圍可擴大至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中職畢業生。
(二)報名流程
1.見習單位:
自愿開展見習工作的單位,可登陸“陜西省就業見習管理系統”http://1.85.55.147:8017/sxjyjx/gotologin點擊“注冊”-“單位注冊”,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線上申報,待在線審核通過后,按照屬地化申報原則向單位所在地的市、縣(市、區)公共人才服務機構報送以下資料:
(1)延安市就業見習單位申報表;(附件1)
(2)延安市就業見習崗位需求信息登記表;(附件2)
(3)延安市就業見習指導老師登記表;(附件3)
(4)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法定注冊登記資質證照復印件;
(5)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求的其他資料。
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對申報單位的見習場所、經營狀況、管理水平、崗位需求等情況進行實地考察后符合見習條件的單位予以認定。
2.見習人員:
有見習意愿的畢業生和失業青年登陸“陜西省就業見習管理系統”http://1.85.55.147:8017/sxjyjx/gotologin點擊“注冊”-“個人注冊”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線上報名,待資格審核通過后向戶籍(或居住地)所在市、縣(市、區)公共人才服務機構報送以下資料:
(1)畢業年度在校生:《延安市就業見習人員登記表》(附件5)、身份證、學生證、學校介紹信。
(2)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延安市就業見習人員登記表》(附件5)、身份證、畢業證、電子學歷備案表,就業創業證。
(3)失業青年:《延安市就業見習人員登記表》(附件5)、身份證、就業創業證(登記失業)、戶口本。
(4)退役士兵:《延安市就業見習人員登記表》(附件5)、義務兵退出現役證、身份證、就業創業證(登記失業)、戶口本。
(三)市本級見習申報時間及服務窗口(各縣(市、區)自行決定)
申報時間:2020年4月至12月
服務窗口:延安市新區市政府為民服務中心七號樓一樓F區165(延安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就業指導)窗口。
(四)見習補貼相關政策
1.一次性見習留用補貼:對見習留用率不低于50%,并與留用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單位,于每年9月底前可申請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見習留用補貼。
2.生活補貼:在見習期內,給予見習人員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補貼。
3.保險:按見習時間為見習人員購買每人每月25元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4.其他:見習單位要為見習人員提供基本工作條件,鼓勵見習單位參照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報酬標準,在政府補貼的基礎上為見習人員增發生活補貼。
三、見習名額分配
見習名額(人) | |
市本級 | 400 |
寶塔區 | 160 |
安塞區 | 50 |
子長市 | 160 |
志丹縣 | 110 |
吳起縣 | 110 |
延長縣 | 70 |
延川縣 | 150 |
甘泉縣 | 70 |
富 縣 | 60 |
洛川縣 | 70 |
黃陵縣 | 70 |
黃龍縣 | 60 |
宜川縣 | 60 |
四、 其他要求
(一)各縣(市、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嚴格按照《陜西省就業見習管理辦法》各項規定開展工作,每年要對青年見習工作進行督查和審計。
(二)見習人員要接受崗前培訓,通過培訓和資格審核的,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按照其個人情況推薦見習單位(基地),經雙方溝通交流,雙向選擇后達成就業見習意向的,由見習單位和見習生雙方簽訂《見習協議書》一式三份,并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備案。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重新選擇見習單位,或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推薦見習單位。培訓和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將取消見習資格。
(三)見習結束后,見習生須填寫《延安市見習人員登記表》中的見習總結,見習單位根據見習生工作表現在單位鑒定上簽署意見,并由見習單位建立見習檔案,同時將相關材料報送至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備案。
(四)見習結束后將對參加見習人員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