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咸寧2019年度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全體(擴大)會議召開,會議原則上通過將《咸寧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延期一年的決定。這意味著我市靈活就業人員還可以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繳存登記和個人賬戶設立手續,并享有住房公積金制度賦予的相關權利。
咸寧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
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流程
◇ 靈活就業人員轉至建制單位,其個人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賬戶注銷并轉移至建制單位賬戶繳存。
◇ 建制單位職工離職,本人自愿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其個人在建制單位賬戶注銷并轉移至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
使 用
◇ 靈活就業人員提取住房公積金按照《咸寧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執行。提取后賬戶余額不得低于2000元(含2000元)。
◇ 靈活就業人員在咸寧市范圍內購買自住住房的,且繳存余額達到2000元(含2000元)以上,并承諾在貸款期間按月足額繳存公積金的,可按照《咸寧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